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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庞雪 实习记者 殷芝
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珂伊美)进行飞行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通告》显示,广州珂伊美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记录管理制度、追溯管理制度,实验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未按规定对生产过程使用的物料进行清晰标识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等问题。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此前,广州珂伊美曾被多次通报。
2021年8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淑菲妍雪肌霜”等化妆品的通告》显示,标示品牌方为广州逸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方为广州珂伊美的“淑菲妍雪肌霜”为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
2021年6月29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显示,广州珂伊美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产品未能提供批生产记录、未能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等问题;在物料与生产方面存在原料标签信息不完整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致电广州珂伊美。企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对质量保证与控制、物料与产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至于问题发生的原因,该工作人员并未给出解释。
《通告》显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广东省药监局已责令广州珂伊美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